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提起行政复议之后行政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提起行政复议之后行政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一、提起行政复议之后行政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提起行政复议之后行政诉讼时效是不会中断的,行政诉讼的特点及《行政诉讼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决定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一次性的,不可逆转的,不会因《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的法定事由出现,而发生起诉期间的循环重复问题,因此行政诉讼不适用时效中断制度。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二、行政诉讼的时效分类
  
  1、普通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
  
  2、特殊诉讼时效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比如30日。
  
  3、最长诉讼时效
  
  (1)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
  
  (2)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
  
  行政诉讼跟民事诉讼的性质不一样,不存在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因为行政行为本身就带有强制性,不可能去和行政相对人协商,如果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之后,15天之内也没有起诉的,那么就必须要履行行政单位之前的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损害赔偿能赔偿多少?
      离婚损害赔偿能赔偿多少?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 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


·非法占用耕地不足5亩是否构成犯罪
      非法占用耕地不足5亩是否构成犯罪构不构成犯罪需要区分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本身存在纠纷,则不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民法典第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不断修订和完善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在《民法典》中,特别用......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


·不动产权证还没办下来如何立遗嘱?
      不动产权证还没办下来如何立遗嘱?一、不动产权证还没办下来如何立遗嘱可以直接立遗嘱。1、没房产证能立遗嘱,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


·借钱的借条由谁写才有效?
      借钱的借条由谁写才有效?借钱的借条通常由借款人书写,但是实际上写并不重要,但是在写借条的里面的内容,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


·一、二手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
      一、二手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能毁约的,但是要承担责任,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如买卖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均需要按照合同处理。一般情况下,如买方违约......


·一、最高院醉驾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醉驾规定是什么?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


·还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吗?
      还未出生的胎儿具有继承权吗?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我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届时《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将会失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


·关于侵占罪是否是公诉案件
      按常理我们都知道国家对犯有罪行的公民处以相应的法律处罚,而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有公诉和自诉案件,一般自诉案件都是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共同犯罪的犯罪金额如何确定
      如果是涉及到财产方面的犯罪,自然不管是定罪还是处罚,这个时候都是要实际考虑到犯罪金额的,即使此时属于共同犯罪,对金额的考虑也是不可避免的。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