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或仲裁。2、权利人主张权利。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4、提起诉讼或仲裁。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的中止都只能是发生在追诉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内,而诉讼时效的中断则没办法控制了,每个阶段都有可能因为一些法定事由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在受理时进行认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前财产保全保全费应有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保全费应有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分为几类?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分为几类?一、家庭财产险的保险范围1、可保财产(1)自有居住房屋(2)室内装修、装饰(3)室内家庭财产2、特保财产(1)农村......


·异地违章停车被贴罚单,怎么解决?
      机动车在异地因为违章停车被贴罚单了,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马上去出具罚单的单位接受处罚。二是回到原籍等对方把违章信息上传以后再接受处理。如果没......


·成立犯罪中止如何处罚?
      成立犯罪中止如何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


·一、老人财产分配要公证要钱吗?
      一、老人财产分配要公证要钱吗?老人财产分配要公证是要钱的,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


·离婚诉讼申请延期开庭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申请延期开庭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


·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怎么写?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很多的时候为
      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怎么写?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很多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则会在原有的规模上对公司进行改制,但是对于员工来说,在改制的过程中很......


·快消品行业合同管理制度
      快消品行业合同管理制度快消品行业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快速消费品主要依靠消费者高频次和重复的使用与消耗、通过规模的市场量来获得利润和价......


·代位继承成立条件包括几种
      代位继承成立条件包括几种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


·在看守所多长时间能判缓刑
      在看守所多长时间能判缓刑一、在看守所多长时间能判缓刑?判缓刑和在看守所羁押了多长时间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


·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非法拘禁需要注意什么?
      一、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非法拘禁需要注意什么?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非法拘禁需要注意是意见书要写明非法拘禁持续时间,并且非法拘禁他人,不能实施捆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