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5)第五十四条 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6)劳动争议的时效现在是六个月,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是一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断或中止,追索劳动报酬无时间限制。以上就是劳动合同中诉讼时效的具体认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矛盾纠纷原因来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劳动合同的认定上,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处理,但无法处理的,需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起诉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一、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公司破产了员工的赔偿标准怎么样?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以外还......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办1、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办1、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2、夫妻双......


·用出租车抵押诈骗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一、用出租车抵押诈骗缓刑辩护词怎么写?用出租车抵押诈骗缓刑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受本案被告人朱某某亲属委托,河北某某律师事务所指派我......


·集体土地使用证赠与可以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赠与可以吗?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赠与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赠予过户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1、买卖双方都得是当地人2、先取......


·二手房的产权年限是多久
      现实中,不管是商业用房还是住宅用房,这都是在土地上面修建起来的。而城镇中的土地一般是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商需要先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开始......


·寻衅滋事转化故意伤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勿以恶小而不为的这句看似非常普通的话,实际上却是对社会生活当中的有些现象的极度的讽刺,就先不用说是小恶了,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上的刺激,是......


·无效婚姻孩子怎么分配?
      夫妻一旦决定离婚,对子女的抚养权就应作出处理。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由谁抚养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走诉讼流程,由法院作出......


·离婚协议有有效期限吗?
      离婚协议有有效期限吗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一、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解除劳务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管辖范畴,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用人......


·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一、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解除买卖合同协议书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