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姻没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吗?

婚姻没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一般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此,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法律效力:1、符合时间要求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当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如果在此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属于事实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2、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符合的要求有:(1)双方自愿结婚;(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3)都没有配偶;(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5)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二、事实婚姻的特点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3.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我国婚姻关系确立是以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为凭证,对于婚姻没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吗?这个问题以1994年2月1日这个时间为节点,如果是这个日期之前的则属于事实婚姻,这个日期之后又没有补办结婚证,则以同居关系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发明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方案需要得到......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怎么处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怎么处理?遗产未分割继承人死亡可以转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


·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属于哪个类别
      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属于哪个类别?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属于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实践中要......


·民法总则第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第十三......


·劳动法规定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工伤事故中的各种待遇都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这有利于工伤职员进行维权时有法可依。那么,劳动法规定工伤医疗待遇是如何的呢?职工在工伤期的......


·一审劳动争议案件费用是多少?
      一审劳动争议案件费用是多少?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


·逾期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逾期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逾期贷款利息,是指我们在进行贷款之后,并没有及时还贷,而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的多少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逾......


·职工被辞退补偿有几种情况?
      职工被辞退补偿有几种情况?职工被辞退补偿就三种,具体情况如下:1.合法的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一、山东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有的劳动者可能会在用人单位工作的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有的劳动者可能会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受到意外伤害,如果伤残情况比较严重的,是需要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有的人可能会想要在医院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