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东转让收入怎么计算个税?

股东转让收入怎么计算个税?股权原价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原价转让,是指当时取得股权时支付的现金和现转让股权时取得的现金一样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二、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综上所述,有些股东退出公司,将股份转让,其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转让方作为股权转让的收益法要承担纳税义务,计算个税应纳税额,用转让收入减去成本及费用,余额乘以20%。股东如果向公司之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取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五到十级的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工伤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没有人愿意好端端的受伤,以至于耽误自己的职场生涯。严重者甚至从此不能自理。但是,工伤又不是你想避开就可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


·法律规定网购赔偿多少钱
      法律规定网购赔偿多少钱?网购赔偿标准时没有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


·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不具备独自生活的能力
      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不具备独自生活的能力,那么自然就有监护人的存在,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父母发生意外的还有法律规定的近亲......


·我国离婚财产会被分半吗?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一般情况下,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


·一、公民应该如何购买预售商品房?
      一、公民应该如何购买预售商品房?公民可以直接到开放商处购买预售商品房,商品房在建造的时候出售属于预售的状态,人们需要先交钱后一段时间才能够收......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是怎么要求的?现代社会医疗纠纷已经成了一个很大的隐患,一方面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需要施救的人的不到最好的救治,......


·对于诉讼代理权限有几种
      对于诉讼代理权限有几种根据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一、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定的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和交通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各地都不断有新的建设项目和建筑工程开工,不管是基础设施......


·欠钱不还我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债欠钱不还我又没有证据怎么办?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起诉流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