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房出租合同属于民事诉讼吗?

公房出租合同属于民事诉讼吗?不属于,变更公房承租人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它属于行政行为,应提起行政诉讼。房管所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变更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代表国有公房所有权人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当事人,应当与房屋管理出租单位协商,双方自愿签订公有房屋承租合同。如果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对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依职权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不服,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发起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三、哪些情况下公房不得买卖?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综上所述,现在有些人承租公房,这样就需要和公房管理部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因为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准备起诉的话,应当发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因为其起诉对象公房管理部门是行政机关,当事人准备好行政诉讼状去管辖法院办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离婚两年自动离婚是否有此规定
      起诉离婚两年自动离婚是否有此规定起诉离婚2年以后自动离婚是没有这个法律规定的。离婚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


·审判阶段认罪认罚如何处理?
      审判阶段认罪认罚如何处理?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在不同诉讼阶段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应当有所区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


·最新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法律规定,政府的征地行为必须按照流程进行,在征地方案被批准后,可以开始征地事宜。在征地后,需要按照既定的征地补偿方......


·拖欠银行贷款有什么后果?
      拖欠银行贷款有什么后果?如果贷款取得过程本身没有欺诈,用途合法,只是没有偿还能力,那么按合同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机会高。借款人应去银行,表达还......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程序是怎样的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在招标的时候投标人是需要提交投标文件的,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还有投标保证金,招标活动结束之后是会退还投......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外贸公司其实和普通公司一样,都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只不过和普通的企业有区别的是外贸公司所经营的地域范围不一样,一般的公......


·单位犯罪主观故意包含哪些要求?
      一、单位犯罪主观故意包含哪些要求?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或者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而实施犯罪。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


·一、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在不“限购”的城市,拥有一套住房并且相应购房贷款没有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购普通住房的最低......


·没有家属怎么委托律师辩护?
      没有家属怎么委托律师辩护?可以司法机关协助联系律师,进行合法的辩护处理,也可以申请法律法律援助处理。委托律师辩护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由......


·一、快要过世的老人想立遗嘱去哪立?
      一、快要过世的老人想立遗嘱去哪立?快要过世的老人在家就可以立遗嘱,遗嘱人没有遗嘱财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


·房屋土地使用权咋过户?
      房屋土地使用权咋过户?办理土地证的更名手续,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流程如下: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