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企不去加班扣工资是否合法?

国企不去加班扣工资是否合法?国企不去加班扣工资是不合法,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与员工及工会进行协商。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一)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二)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三)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但在特殊条件,单位要求加班员工不能拒绝:(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以上情形,员工不能拒绝加班。二、加班后该怎么算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2008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21.75。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他们是所有企业的标杆,必须要严格的遵守我们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规定,切实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的利益,如果在劳动者不同的情况之下,强制性的加班完全是不合理的,以此为理由来克扣工资更加不合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在婚姻法还保护事实婚姻吗
      现在婚姻法还保护事实婚姻吗我国最新的婚姻法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的,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将事实婚姻按同居关系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147-2014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Assessmentofthelevelofnursingdependencyforthepersonalinjury2014......


·一、90岁老人遗嘱精神鉴定需要做吗?
      一、90岁老人遗嘱精神鉴定需要做吗?一般是不对遗嘱人做精神鉴定的。只要遗嘱人意识清楚、且所立遗嘱又是合法的,该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有依据质疑老......


·离婚诉讼第二次开庭要多久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


·对方犯罪坐牢能否起诉离婚?
      对方犯罪坐牢能否起诉离婚?对方犯罪坐牢能起诉离婚,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在我国,服刑人员也是公民,而非敌人。只要其未经法院判决剥夺,服刑人员......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是什么?
      在因为工伤认定需要劳动仲裁时,首先就需要了解相关程序的管辖地规定是什么。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等的管辖地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劳动仲裁工伤认定......


·离婚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而产生争议,此时争议不能得到处理的,自然也就不允许夫妻离婚,于是其中一方就有可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放弃租赁吗?
      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放弃租赁吗买卖不破租赁是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是承租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自己愿意放弃权利也是可以的。但是出租人和买受人不能......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怎么确定
      法官在对犯罪分子作出量刑处罚之后,一旦判决生效,那么就应该按照规定来执行具体的刑罚。此时,针对不同的刑罚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机关。那么剥夺政治权......


·一、交通事故人伤康复费用进保险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康复费用进保险么?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


·司法鉴定笔迹的特征有哪些?
      司法鉴定笔迹的特征有哪些?笔迹个性特征不同表现特性。可划分为绝对笔迹个性特征和相对笔迹个性特征。1、相对笔迹个性特征主要是指书写人由于年龄、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