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辞退员工赔偿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非法辞退员工赔偿金计算公式是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我国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辞退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以辞退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二、公司非法辞退的情况有哪些?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综上所述,公司将员工非法辞退,会给员工利益造成侵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用员工的平均月工资乘以入职年限乘以两倍。作为员工一旦被辞退,注意收集证据,公司不赔偿的可以及时去申请仲裁或者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返回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返回起诉时效是多久?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派出所要钱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派出所要钱吗?在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要交钱,并且还需要符合取保的有关条件,具体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寻衅滋事罪办案流程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办案流程是什么?一、受案1、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最高法民事诉讼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法民事诉讼中止的条件是什么?诉讼中止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形......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婚内出轨行为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上的,都会严重伤害双方婚姻感情,导致家庭破裂。一旦造成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需要当事人遵守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是什么?从轻处罚,指的是在量刑标准范围内适用较低的刑罚,不能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指的是以低于量刑标......


·组织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认定范围有哪些被抚养人生活费用范围认定在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被抚养人的范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


·案件执行期间能否提起代位权诉讼?
      案件执行期间能否提起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当债务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行使应由债务人行使的债权时,债权人就......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一、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


·在我国破产抵销权有哪些限制条件
      在我国破产抵销权有哪些限制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抵销权有以下限制条件。1、可进行破产抵销的债务仅以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为限《破产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