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区别是什么?

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区别是什么?一、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期限是行政登记机关强行规定的期限,等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该期限是行政机关强制要求的,不能消灭抵押权。
  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经过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担保期限规定是多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约定了抵押期间的抵押合同怎么处理?
  在实践中,有抵押登记机关在抵押物登记时,要求将抵押权登记为一定期限,期限届满后必须重新登记或叫续登,否则抵押权消灭。基于上述原因,登记机关的这种做法侵犯了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担保物权人若因此而受到损失,可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登记机关赔偿。
  抵押担保期间的设定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否定了担保期间在担保物权存续上的任何意义。抵押权人只要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即使超出约定的担保期间申请担保物权的要求仍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抵押期限是主债务履行的期限,由行政机关强制规定。而担保期限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没有约定的,采用担保期限6个月的规定。这是抵押期限和担保期限最主要的区别。并且,抵押合同登记时无需对抵押期限作出约定,否则行政机关的做法就是不合法的,我们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大连沙河口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
      大连沙河口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一、大连沙河口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大连沙河口区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沙河口区政府......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不在少数,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不是逃避而是积极的去解决劳动争议,解决好劳动争议是解决企业内......


·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


·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权应该怎么办?
      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权应该怎么办?一、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权应该怎么办?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权应该提出异议。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1)知识......


·国家赔偿解释的内容规定是怎样进行的?
      可能对于您来说,如果普通的老百姓,给自己财产方面带来损失,那么可以协调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方进来进行解决,但是如果是国家对自己所造成的损害并......


·双方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
      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


·在外地的违章怎么处理?
      一、在外地的违章怎么处理?1、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


·股权投资风险不包括法律风险吗
      股权投资风险不包括法律风险吗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不论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投资,肯定是存在着风险的。近几年来,我国的股权投资市场比较火......


·刑事案件受理期限各是多久
      刑事案件受理期限各是多久一、刑事案件受理期限各是多久(一)强制措施期限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


·什么情况下应当支付加班费
      什么情况下应当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即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因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不同而分为三个档次:1、......


·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服务范围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服务范围有哪些?一、日常法律服务(一)对企业日常业务运营中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分析,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必要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