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产加名字财产如何分配?

房产加名字财产如何分配?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按份额分配,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那么也有加名特别的约定,如果房子比较大,这个房子的价格是过亿的房价,规定你只有十分之一的房,所以加名时会规定你只有这个份额。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二、房子加名手续1、直接添加房产没有抵押,可以向市房交中心申请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2、房产赠与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产加名字完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加了名字不代表着这个房子就是自己的,如果双方离婚那么在分割的时候就会结合房子是否属于全款加的,还是贷款加的来进行区分,因此,这样才能更好的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饭店名一样商标不一样侵权吗
      要看情况,饭店名字一样,只是商标不一样不一定不构成侵权,还要看两商标是否相似,以至于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


·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包括哪些?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


·网贷逾期费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有很多生活中本来是为人们提供便捷的服务,就是人们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各种不遵守规则,还有部分行业乱象才直接把一些比较便民的产业给扼杀掉了的。......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的土地有五类:  一类土地:嘉定长生村、水东村......


·聘用合同书范文 怎么写聘用合同书
      单位如果需要外聘那种学历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的退休人员的话,此时双方之间往往不能再建立劳动关系,成立的这是劳务关系。而此时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一)客体......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55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55是什么为了加快我国城市建设,国家会征收一定的土地用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或道路交通建设。重庆作为我国几大直辖市之一,山......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网络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网络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现在微信的社交平台发展的也非常的快,不但为我们提供便利,同时还为我们带来了一些......


·递交辞职信后可以随时请假吗?
      递交辞职信后可以随时请假吗可以请假,但是需要单位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离婚协议显失公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会生活当中的任何协议,在签订的时候必须是双方自愿平等的,这样签订了协议以后,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也是如此的,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