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方式是什么?

一、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方式是什么?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上述公式中的伤残系数是如果确定的呢?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综合计算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资料性附录)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
  
  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二、工伤伤残赔偿金由谁支付
  
  要看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包括下列赔偿:
  
  (1)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2)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数额之前当事人及其家属需要提出申请赔偿金的支付,将所需的材料和证明准备充足,相关的医疗收据、消费收据及时保管好。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需要看事故责任的划分,若是受伤严重一方是事故主要责任人,伤残赔偿就没有这么客观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宣告破产的后果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第一,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想要购买一套商品房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国家为了解决您的住房......


·国庆中秋一天怎么算加班费
      虽然中秋和国庆两个法定假日重合,但是加班费依旧是日工资的三倍标准。根据国务院放假规定,中秋节只有当天1天是法定假日,而国庆节假期只有1-3日是法......


·检察院不批捕释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检察院不批捕释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
      合法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


·不结案对车主年审影响吗?
      不结案对车主年审影响吗?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跟赔偿金能同时索要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跟赔偿金能同时索要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头伤口4cm司法鉴定可以定为几级?
      我国一般会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鉴定伤情,但是有些伤口不能依据简单的鉴定标准评定,那就要用到司法鉴定。那么头伤口4cm司法鉴定可以定为几级呢......


·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的前提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的前提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的条件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


·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刑诉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有什么
      非法证据主要是指那些通过不正常的渠道、采取不合法的方式得到的证据,法院对此类证据是不会采纳的。法律中对证据的要求很严格,毕竟是对案件的定性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