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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索赔诉讼标的1亿在哪办理

侵权索赔诉讼标的1亿在哪办理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二、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的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在案件的诉讼时效内进行诉讼办理。一旦法相关的案件时,应立即要求对方停止这类侵权行为和对自身的合法损失赔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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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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