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对于离婚在婚算重婚罪吗?

一、对于离婚在婚算重婚罪吗?
  
  离婚了再婚是不算重婚罪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单独生活为止。
  
  二、重婚的法律后果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
  
  综合上面所说的,再婚是代表着在结束了一段婚姻之后而又进行结婚的,这个与重婚是没有任何的关系,对于在重婚的认定在一定是属于违反了违法的才能进行实施,从而前面还有一段合法的婚姻,所以,重婚是会受到处罚的,同样也需要按婚姻法的条款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押在看守所的依据具体有哪些
      一,关押在看守所的依据具体有哪些看守所是依据刑法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进行设置的,其关押人员多为涉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包含一些已经判决的、......


·实施网络诈骗一般判几年
      实施网络诈骗一般判几年现如今,网络诈骗愈加猖獗。我们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就有可能深受网络诈骗的伤害。由于网络诈骗形式多样、手段高明,在很多情况......


·法院驳回起诉诉讼时效中断?
      法院驳回起诉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


·不能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在大多数人的概念里,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特殊规定,二手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这同时也意味着,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有些二手房是不可以由当事人随意买......


·买卖不破租赁约定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不破租赁约定规定是怎样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


·一般分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吗?
      一般分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吗?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根据《中......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缴纳诉讼费?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缴纳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


·个体工商店名侵权商标名称怎么处理
      个体工商店名侵权商标名称怎么处理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