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婚姻终止是什么意思?

对于婚姻终止是什么意思?婚姻终止,是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婚姻终止只能以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一)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二)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二、离婚的基本特点1、从主体看,离婚具有合法夫妻身份的男女双方本人所为的法律行为,任何人都无权代替,更不能对他人的婚姻关系提出离婚请求。2、从时间看,只有夫妻双方生存期间才能办理离婚,如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然终止,无须依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3、从程序看,离婚和结婚一样,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条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得到国家法律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4、从条件看,离婚必须以合法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5、从内容看,离婚是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行为,它导致夫妻关系的解除,从而会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如夫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消灭,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债务的清偿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姻终止就代表着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而对于解除的方式一般都是有法律规定条款的,只有依法的办理,双方的关系才不会存在,所以,婚姻都是有婚姻法来进行保护的,不管是成为合法的夫妻,还是终止双方的关系都要按婚姻法的条款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包括哪些一、我国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


·车祸中误工费和营养费谁出发生撞车的交通事故之后
      车祸中误工费和营养费谁出发生撞车的交通事故之后,在跟对方谈误工费、营养费赔偿时,可以由保险公司一起谈的。发生撞车的交通事故的,如果损失不是特......


·开车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
      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的话,可以将肇事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


·单位行贿罪主体包括了哪些人
      关于行贿犯罪,此时要区分一下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罪的话,那构成的就不再是行贿罪了,而应该是单位行贿罪。这与行贿罪是两种不同......


·法律规定上肖像权怎么界定
      法律规定上肖像权怎么界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谓“肖像权”,是自......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一)产生的依据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是在缔结合同中基于合同不成立、合......


·杭州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杭州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一、调整征地补偿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


·客户拖欠货款不还在法律上有哪些处理途径?
      客户拖欠货款不还在法律上有哪些处理途径?一、客户拖欠货款不还的处理方式1、通过法律途径解决。(1)诉讼时间之内起诉才有法律效力。一般债权的......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这样的一种决定,必须对相关的规范来进行抓捕活动,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构......


·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政府因建设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会对涉及到的农村发放土地补偿款。如果征收的土地上面种植有农作物,农民会拿到青......


·法律规定中的大股东是什么?
      法律中的大股东是什么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