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小汽车,相应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件也会时常发生。那么我们与您一起探讨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用法律术语来讲也就是同等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一、首先需明确的是责任对半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二、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时,机动车仍要承担至少60%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四、依据上述标准计算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时赔偿标准
  
  我们很多人都会有这样一种习惯性误解,认为既然责任事故认定书上明确认定了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那么对于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自然应该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共同承担。我们说这种观点在以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并没有错,因为没有“交强险”的规定。而现在有了,所以这种观点现在是不正确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特别是非一方全责类的案件时,交强险对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规定仅区分有责与无责,并不区分责任比例。除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加害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再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来对超出部分的损失进行分担。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的法律解答,概括起来就是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根据双方是否都是机动车赔偿标准是不同的,但是无论哪种类型的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并不等于赔偿金额对半,只有超出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的这部分赔偿金额由事故双方共同承担。所以平时一定要小心驾驶,依法安全行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


·村书记可以随时辞职吗?
      村书记可以随时辞职吗(一)村书记可以随时辞职,但也要按照辞职的流程来进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


·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规避
      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规避一、民间借贷案件里存在几个突出问题借款、担保手续不规范,存在隐患。部分当事人以收条等替代借据,甚至没有借......


·隐名股东协议是否为代持协议书?
      隐名股东协议是否为代持协议书?一、隐名股东协议是否为代持协议书?隐名股东协议也是称为代持协议书的;代持股协议,就是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


·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职工在工作场所遭遇事故的,基本属于工伤范畴,经过认定,被确定为工伤的。职工还得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来明确工伤等级。只有拿到明确的工伤鉴定书后......


·行政确认违法后的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行政确认违法后的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


·赠与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


·从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
      从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一、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


·军人离婚孩子7岁判谁,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在离婚时,涉及到最多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军人在离婚时,也不免会遇到这些问题。在当代社会,这种与军人离婚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该怎样认定 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向银行借
      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该怎样认定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来实现融资,但也有一些企业会向其他无金融经营权的企业拆借资金。那么这两种借......


·一、醉驾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网上通缉吗?
      一、醉驾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网上通缉吗?(一)醉驾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