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生产销售假药结果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结果犯罪的规定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结果犯罪的规定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应如何认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就生产、销售假药罪来看,自然人可以构成此罪,而单位其实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只不过说,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对单位的处罚往往就是采取的两罚制,其中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就是按照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在日常生活当中,现在我们国家对于药品这方面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因为任何的一种药品,它必须要经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标准,才能够进入到市场上来进行买卖,否则都是属于假药。一旦假药进入到人的身体当中,很有可能发生非常严重的甚至死亡的危害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与精神病人离婚
      生活中,因为工作等方面带来的压力,让不少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崩溃,从而患上精神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他的配偶来讲也是不小的挑战,虽然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


·案件移送管辖财产保全被转移怎么才能解除保全
      案件移送管辖财产保全被转移怎么才能解除保全?第一,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第二,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第三,申请......


·一、节日醉驾上高速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一、节日醉驾上高速驾驶证会被吊销吗?节日醉驾上高速驾驶证肯定会被吊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


·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怎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怎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床上用品购销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床上用品购销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一、什么是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就是供方将其销售的产品,交付给需方所有或者经营管理,需方接受此项产品并付给供方......


·民法离婚的债权债务如何分配
      民法离婚的债权债务如何分配一、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


·没签合同能直接离职吗
      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内想要辞职,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


·多长时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
      多长时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一、夫多长时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多长时间不在一起主要还是因为都不算自动离婚,我们国家所对于离婚的这个事项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