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辞退员工怎么样可以不给经济补偿

辞退员工怎么样可以不给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故意辞退员工合法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处在医疗期的员工,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需要满足特定解除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这是单位在行使自己的解除权,自然劳动者也享有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权。只不过,因为当事人身份地位的不同,实际在行使解除权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或者说要求符合的法定情形不一样。一般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从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此时属于合法解除,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保险公司的死亡赔偿金算遗产吗?
      保险公司的死亡赔偿金算遗产吗?保险公司的死亡赔偿金不算遗产,根据《继承法》及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怎么办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怎么办一、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怎么办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行为的效果。比如被通知一方是否知道通知内容等有待于发出通知的一方......


·交强险中的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是多少?
      我们现在能够发现,很多的家庭都已经有了私家车,使用私家车代步已经成为时下很多的人的选择,这种选择是为了更加便捷的出行,可以保障民众出行的顺畅......


·海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海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近几年来,为了公共利益,我国会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


·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人们从事民事交往、商事交易活......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范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范本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______同志,在我公司担任______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全称:......


·通州区检察院行贿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通州区检察院行贿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


·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处理
      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


·股东以厂房入股合作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股东以厂房入股合作协议范文是怎样的?、股东以厂房入股合作协议范文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所有制: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