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的确认和相关规定

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的确认和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股权投资时会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那么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势必会伴随着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国家对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又是如何确认的以及税收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确认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的方法
  
  既然股权转让是企业转让财产的一种行为,那么自然也会出现股权转让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的出台,对这一问题有了明确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即企业可以在损失发生年度一次性确认损失予以税前扣除。
  
  接下来又遇到一个实际问题,就是企业如果在损失发生年度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及时确认损失,那么在以后年度还可以确认该损失吗?对此问题,国税总局在2011年重新修订颁布的第25号公告《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对于以前年度的损失未能在当年予以扣除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扣除,然后再如何确认扣除股权转让损失来自对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情况调整,但追补确认年度不得超过5年期限。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二、税收政策对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的规定
  
  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税收政策未对股权投资损失税前扣除做限制性规定,因此企业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当期据实扣除,不再受当期投资所得和转让收益限额内扣除的限制。但是实际工作中依然有不少税务机关沿用老税法的相关处理方法,要求企业的股权损失限额扣除,产生不少税企纠纷。
  
  税务总局的这一规定明确了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必然受到纳税人认同。虽然股权投资损失不再受限于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但根据此前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企业不能自行扣除,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在实际操作中,股权转让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比较常见,价格不公允也很普通,为堵塞税收漏洞,目前税务机关一般都要求股权转让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关于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的资料,这些问题经常会被问到,而且在实际股权转让时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关于股权转让方法和转让时税额上的纠纷问题,这时就需要查阅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来解决此类纠纷。不过我国在此类问题上立法也是比较详细,需要时可以详细参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一、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


·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开发商若需要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话,则此时肯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当然若当事人之间就交房约定了其他条件的话,只要是有效的,那么也应当满......


·未成年人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处理
      未成年人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处理一、未成年人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处理?未成年人没有经济能力的,由其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第275条【故意毁......


·一、婚内让小三怀孕算重婚罪么?
      一、婚内让小三怀孕算重婚罪么?婚内让小三怀孕不一定算重婚罪,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


·对方用自己名字贷款离婚后该由谁来承担?
      对方用自己名字贷款离婚后该由谁来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


·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微信这个APP,随着使用人群的不断增加
      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微信这个APP,随着使用人群的不断增加,微信骗局也越来越多。最近在微博上有人问微信被骗200可以起诉吗?微博上的答案五花八门,......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有什么法律风险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有什么法律风险一、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有什么法律风险1、需要承担借款人跑路的风险2、权益或无法得到保障3、现金还款或缺少还款凭证......


·在我国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


·无偿保管合同商场寄存物品丢失责任问题谁承担
      无偿保管合同商场寄存物品丢失责任问题谁承担?无偿保管合同商场寄存物品丢失责任问题有可能是商场承担,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


·涉嫌危险驾驶案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涉嫌危险驾驶案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一、涉嫌危险驾驶案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涉嫌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后一般还会判刑。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


·怎么对婚后共同财产分割
      你知道怎么对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吗?这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很重要的,也是离婚夫妻争议的焦点,而在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之前,需要先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