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

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转让标的物
  
  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地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字第 号,土地面积 平方米,转让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 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字第 号,为 结构。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转让价款
  
  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 元。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4.1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依法有权向乙方转让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2 甲方承诺并保证,在乙方基于本合同获得合同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时未就转让标的物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保证乙方基于本合同的受让行为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3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证件的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法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4.4甲方承诺,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征收,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或其他任何收益归乙方所有。
  
  4.5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若希望约定违约金,则自己决定数额
  
  第六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6.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档 份。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 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10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开户银行: 。
  
  第十条 乙方受让该地块后,受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1%缴纳滞纳金。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必须在一年内动工修建。
  
  第十四条 如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可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土管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您是否了解了这类法律文书如何书写,在起草这类法律文书时,我们要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也文书中的细节问题。土地股权转让合作协议致使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上面的建筑附属物的处理也要注意。并且还要交相关部门备案处理,以免引起法律纠纷时相关部门不予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挪用资金罪三万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三万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医疗纠纷中“诉讼时限”的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是一种法定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定,实际上与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有关。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使法院正确处理纠......


·一、非法同居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非法同居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1、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又缔结婚姻的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


·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一、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地铁拆迁房屋的,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签订拆迁......


·一、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
      一、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具体规定如下:1、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孙子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孙子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孙子女不能成为祖父母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只能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


·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无罪会有案底吗
      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无罪会有案底吗?1、犯罪嫌疑人没构成犯罪不会留案底。刑事案件法院判决书会做出有罪判决或者无罪判决,如果是不定罪,则犯罪嫌疑人是无......


·驾驶无证车辆怎么处罚?
      驾驶无证车辆怎么处罚1、驾驶无证车辆上路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一次记12分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牌证是允许驾驶机动车......


·一、离婚后赔偿问题还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后赔偿问题还可以起诉吗?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


·在交通规则中冲黄灯违章吗
      在交通规则中冲黄灯违章吗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公民素质,一般情况下您都知道红灯和绿灯的的交通信号灯意义。都知道红灯不能闯,但在我们......


·父亲多次遗弃需要判刑吗
      遗弃的行为是可耻的,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却又不少遗弃的事件发生,父亲多次遗弃孩子的情形不在少数。遗弃孩子说到底就是对孩子不负责,缺少最基本的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