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就一个人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就一个人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可以申请仲裁处理,并要求赔偿双倍工资。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工作关系后, 就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对于具体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待遇等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具体情况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侵权产品扣留依据是什么
      商标侵权产品扣留依据是什么?商标侵权产品扣留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


·法律规定怎么算行贿行为?
      一、法律规定怎么算行贿行为?行贿行为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


·一、夫妻离婚协议书在哪里弄?
      一、夫妻离婚协议书在哪里弄?离婚协议书最好是自己写。双方无争议的也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书是指......


·南京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经买卖、转让及赠与等引发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尽快的到国土局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而产权证书的内容没......


·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
      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


·100万诉讼标的诉讼费应该怎样缴纳
      100万诉讼标的诉讼费应该怎样缴纳一、100万诉讼标的诉讼费应该怎样缴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绑架罪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绑架罪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绑架罪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六条: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修改为以勒索财物为目......


·知识产权诉讼包括哪些类型?
      知识产权诉讼包括哪些类型?一、知识产权诉讼包括哪些类型?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除了侵犯我国民法典予以明确的民事权利也包......


·我国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您对于劳动关系普遍的认知可能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就正式的发生了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劳动关系没有法律的保护的话,肯定就是属于一个......


·丈夫去世没有子女谁是继承人
      丈夫去世没有子女谁是继承人丈夫去世没有子女的,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和配偶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


·2023面部毁容鉴定标准是什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在很多年轻女性都通过整容来塑造好的面貌。如果整容受伤失败,女性面部受损的,双方在赔偿方面引发争议的话,当事人可以申请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