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律师与法官回避应该怎样办理

诉讼律师与法官回避应该怎样办理主审法官若发现所审案件是其妻子、子女等近亲属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理的,也应主动申请回避。近日,市中院接市民投诉后,立即出台了相关规范,对法官回避制度所涉及的范围做了延伸,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法官近亲属的同事代理案件也应主动回避”的制度,以便使法官更好地保持中立、公正的形象。根据市中院专门下发的《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通知》,要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回避规定,与律师有亲属、同学、师生等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或虽不影响案件公正审理但容易引起当事人、代理人猜疑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另外,办案人员如发现其近亲亲属(包括:夫妻、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虽未参与其审判、执行案件的代理,但其近亲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理该案的,也应当主动回避。据悉,这项回避制度在全省法院系统属创新之举。二、工作职责(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审判案件是指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以查明案件事实,并适用法律以作出判决的活动。法官除了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外,还必须依法审查起诉以决定是否立案;依法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依法裁定采取诉前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措施;依法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对妨害诉讼者决定给予强制措施;依法解决下级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依法指导下级法院工作;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同时必须办理下列事项:(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人民法院的院长的其他职责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与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直接相关的,如主持审判委员会;对本级法院已经生效的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者裁定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指定合议庭的审判长;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决定对妨害诉讼者给予强制措施等。另一类是与审判活动没有直接联系的职责,如处理人民法院的日常行政事务。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其他职责主要是根据分工协助院长工作。庭长、副庭长的其他职责也可以分为两类,与审判活动直接相关的如决定合议庭的组成,指定审判长,等等;此外,还负有管理本庭日常行政工作的职责。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其他职责主要是指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院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或者总结审判经验。对法官履行职责提供法律保护包括以下方面:1.要依法保障法官具有履行法官职责的职权,保证法官审判案件不受非法干涉。2.要保障法官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条件。3.要保证法官不受打击,防止法官的人身、财产等受到侵犯,或者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处理。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应积极的采取回避原则,对自身和我国的法律权益进行保护。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的案件存在渎职或滥用职权的,应积极的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判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买房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买房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


·二房东非法出租门面怎么办?
      二房东非法出租门面怎么办?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


·水利工程质量检技术适用于哪些单位?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是对水利工程实体及其使用原料等各部件进行检测,已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施工方应该严格按......


·一、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遗嘱继承发生冲突时怎么办?
      一、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遗嘱继承发生冲突时怎么办?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先于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行,只有遗......


·胁迫之下签订的借条效力如何
      胁迫之下签订的借条效力如何“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是......


·员工无故被单位辞退怎样的赔偿
      员工无故被单位辞退怎样的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


·起诉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一方如果决定起诉离婚,另一方则可能会闻风而动,想尽办法在不知不觉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如果察......


·很多时候由于单位违法解除了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
      很多时候由于单位违法解除了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单位此时需要对该职工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补偿。但在实际计算这个补偿金的时候......


·国家赔偿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
      一、国家赔偿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答辩人(系被告):张××,男,31岁,××公司工人,现住××市××区七里。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具体......


·离婚协议书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协议书债务如何分割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