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受伤后十级工伤怎么赔偿残疾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受伤后十级工伤怎么赔偿残疾赔偿金?工伤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的赔偿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和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不一样的,但是,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对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来说,自己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在某些赔偿项目上,受害者是可以索要双份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医疗费怎么算?
      医疗过失拖欠赔偿,医疗费怎么算?一、医疗过失拖欠赔偿,医疗费怎么算?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疗损害后果的发生往往与患者自身病情有直接或间接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是什么?现如今,科技与经济都在飞速发展,我们国家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对企业财务......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在遗嘱继承中,往往会有一个专门的遗嘱执行人,那么被继承人可以指定继承人为遗嘱的执行人吗?这还要从哪些人可以成为遗嘱执......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量刑处罚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量刑处罚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


·检察机关批捕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检察机关批捕后多久下判决书?从批捕到判决,正常情况下,大概5个月左右。其中公安机关需要2个月,检察机关需要1个月,法院2个月。如果是重大疑难、......


·遗赠扶养房产纠纷如何让进行解除
      遗赠扶养房产纠纷如何让进行解除首先,因扶养人不履行合同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所谓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指扶养人完全不履行合同又......


·一、成年的子女还能要抚养费吗?
      一、成年的子女还能要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


·在我国非法集资哪个部门罚款
      因为一般公司的违规经营的罚款都是由各地的工商局执行的,但这是属于一般的行政罚款。非法集资不是一般的违规经营,这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了,非法集资......


·债务人还款方式具体包括哪些
      债务人还款方式具体包括哪些一、债务人还款方式具体包括哪些1、一次偿还本金和利息。即: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利息。2、按月付息......


·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
      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企业之间进行合并多半是为了能够强强联合,然后不断增强竞争力。为了规范这一块,我国对企业合并的相关法律事......


·注销他项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人们买到商品房,办按揭贷款的时候,应该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等贷款还清后,银行会退回他项权证,人们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