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

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其具有有利于提高PE的知名度,是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途径,能够让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等优势。但确定同样突出,例如:IPO所需时间长、机会成本高,IPO退出面临诸多风险以及上市门槛高等。2、兼并收购上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时机成熟时,将目标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以确保所投资资金顺利的撤出。同样具有它的优点和缺点,优点:并购退出可缓解PE的流动性压力,并购退出只要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和并购退出更高效、更灵活。缺点:潜在的实力买家数量有限,收益率较IPO低和企业管理层可能对并购持反对意见。3、股份回购是指企业或者公司管理人员按照约定的价格将公司的股份购回,从而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方式。其优势和劣势也较为明显。存在较多法律障碍、错失未来潜在的投资机遇是它的的缺点,交易过程简单和资本安全得到保障则是它最大的好处。4、清算是私募股权投资失败后的退出选择。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没有继续发展空间,抑或持续经营会带来更大损失,其他投资者和企业管理层、原有股东等内部人员也不愿意接手时,只有果断对目标企业进行清算,才能及时收回资本,避免损失扩大。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几种退出方式中,清算退出是基金公司最不愿意采取的方式。IPO、并购、股份回购、清算是我国市场上主要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特别是,我国A股爆发,其上的前三种方式,在市场上屡见不鲜。IPO因此回报率最高,最受我国投资者青睐;而并购作为最灵活的退出方式逐渐成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作为投资者,最重要的则是,理智分析现状,冷静看待市场,选择最适合当下的退出方式才是风险最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交通事故撞死人要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撞死人要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


·一般民间贷款利率多少
      一般民间贷款利率多少合法?民间贷款其实主要就是私人之间的借贷,此时当事人可以约定属于有偿借贷还是无偿借贷,有偿借贷就意味着借款人需要支付借款......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腾退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腾退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腾退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房屋腾退一般理解是房屋使用权人没有合法理由占有使用......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会怎么处罚?
      1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会怎么处罚?对偷税行为的处罚:(1)对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


·管辖权异议败诉后按期开庭吗
      管辖权异议败诉后按期开庭吗一、败诉的定义败诉是民事纠纷经裁判者审理并作出判断的一种状态。在这里,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败诉是由第三方裁判者作出......


·起诉抚养费有没有必要请律师
      在我国,由于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而引起的诉讼离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由于聘请律师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费用的,故而一些没有经济......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众所周知,拖欠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的劳动者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讨要工资,但是他们对于要......


·国家赔偿决定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决定书送达方式有哪些一、国家赔偿决定书送达方式有哪些?1、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2、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3、直接送达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