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指定辩护人辩护时间是什么时候?

指定辩护人辩护时间是什么时候?指定辩护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是指定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也即指定辩护的范围仅存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与国际公约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诸多国家规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标准差距很大,且任意性指定范围太广,未能充分体现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现代法制对于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包括保障其获得律师权利。二、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况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考虑到为其指定辩护人的几种情况:(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根据司法实践,以下五种情况,人民法院也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3)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4)非少数聚居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为民族时,被告人不懂普通语又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5)年老体弱又反应迟钝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指定辩护作为司法辩护的一种方法和手段,是可以根据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的,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处理,指定的辩护人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轻罪辩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该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该如何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该应当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不是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3、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


·民事诉讼法调解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调解原则是什么?民事诉讼调解原则有哪些诉讼调解的原则包括调解自愿原则、调解合法原则、调解保密原则和调解灵活原则。1、调解保密原......


·继承父母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父母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没有明确说明父母的遗产只归一方所有的话,那所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胁从犯辩护律师应该怎么辩护?
      一、胁从犯辩护律师应该怎么辩护?胁从犯刑事责任: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对胁从犯正确地适用刑罚,我们首先要科学......


·什么是婚内财产
      婚内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民事诉讼立案费用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立案费用标准是什么?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审判方式的本质区别在于运用的实体法不相同。各种诉讼法体现的是程序问题,它保障了实体法的正确实......


·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是什么?
      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是什么?现在很多规模比较大的公司,为了开发市场,会成立一些分公司。这些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也有一套公司管理制度......


·离婚房产贷款如何过户手续是什么?
      离婚房产贷款如何过户手续是什么?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1)过户资料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俗话说,买房需谨慎。特别是对于目前的二手房市场来说,更是如此。近些年来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场呈现出异常火爆之势,由于买房者的增多,二手房交易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