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

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玩忽职守罪的相关知识: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的界限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行使权力,不该用而用,该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职权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为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是履行职责,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因此,完全的擅离职守不会理解为滥用职权。只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滥用职权才会与玩忽职守发生竞合,不易区分。关键还是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即滥用职权者认识到自己是在滥用职权,明知不该用,该用而不用,因此,对危害结果则是采取放任的间接故意;而后者则意识到自己在履行职责,该履行而不履行或不认真地履行,其对危害结果,则是出于过失。有时候,玩忽职守与滥用职权的行为结伴而行,这时要认定其性质,则更要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程度,如出于间接故意,则属滥用职权,否则则为玩忽职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玩忽职守,他指的是明明有履行义务,但是却不进行旅行,或者是不正确的来进行旅行,它和普通的工作失误的话是存在着重大差别的,导致发生的一些危害的后果的严重程度也会存在着很多的不同,玩忽职守导致的后果严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回重审后变更诉讼请求案例合法吗?
      发回重审后变更诉讼请求案例合法吗?一、发回重审后变更诉讼请求案例合法吗?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应该怎样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比较重要的一类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产生是必然的,由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国家制定劳动法对劳动者进行保......


·批捕跟逮捕是一样的吗?
      1、批捕一般指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


·房屋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办
      房屋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的,可以采取下列途径解决:(一)实际履行:要求开发商修复。在商品房买卖......


·15岁能找到什么工作?
      15岁能找到什么工作?15岁找不到工作。第十五条【禁用未成年人及例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


·工伤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工伤事故不仅给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困扰着企业和社会,因为它涉及到工伤赔偿,那么工伤赔偿的原则是什么呢,工伤致残该怎么赔偿,......


·婚前房产贷款未还清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1.婚前房产贷款如果没有还清,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榆林做工伤鉴定多少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榆林做工伤鉴定多少钱?工伤鉴定费用根据不同的专业鉴定机构所制定的收费标准,他是有所变化的。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