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在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严重的话,则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当然,若仅仅是一般的合同欺诈,其中也是包括了一些类型的。那到底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是不法分子赚钱的一种手段,可谓花样繁多。但这种迷惑也急于赚钱的人们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避免上当,人们只须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1、俏货引诱。利用紧缺畅销商品,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预付款或定金。2、鱼食诱饵。先履行几份小额合同,制造履约能力强、信誉好的假相,骗取信任后签订大额合同,骗取大量货物或大额货款,然后销声匿迹。3、移花接木。让对方看别人货物,一旦签约骗取对方货款或定金后,便再无踪影。4、假冒身份。私刻公章,伪造企业,然后与人签订合同,骗取货款或货物;通过关系或采取挂靠等方式,骗得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借此行骗;假冒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企业的名称,骗取信任签订合同;骗取单位的空白介绍信、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骗签合同。5、设置圈套。事先精心设计并诱人签订根本无法履行的加工承揽合同。被骗方落入圈套后,合同不但无法履行,而且事先支付给骗方的定金和原料无法追回。6、设托骗卖。即“买方”是“卖方”的“托儿”。7、
  传真诈骗。骗签合同后,骗方利用汇款时间差,先通过银行向供方汇去少量货款,待取得盖有银行公章的汇款单后,用涂改液改为大额汇款,再用传真机发往供方,诱使供方发货,待提货后溜之大吉。二、如何预防合同欺诈1、 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签订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二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三要掌握与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2、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这项工作,应由法律顾问(律师)把关。3、建立健全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企业应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而严密的合同管理制度。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已经对合同欺诈的种类有所了解吧。现实中,不仅仅是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容易遇到欺诈的情况,可以说诈骗无处不在,而这也就需要我们每个人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最好是了解一些预防诈骗的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东缴纳出资的现金流量需要在表中体现出来吗?
      是需要在表中体现出来的,一肌是填列在筹资活动中的“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栏。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


·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重婚罪虽然属于自诉案件,但不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可以受理的,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不受理的情况,那......


·专利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专利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专利权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受到您的关注,但是还是有一些疑惑困扰着您,如专利权转让程序怎么走?......


·民事诉讼执行结案期限是多少?
      民事诉讼执行结案期限是多少?一、民事诉讼定义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我国每年都会兴修一些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用于发电、灌溉等。水利工程的质量高低关系到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


·一、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是怎么给的?
      一、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是怎么给的?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


·一、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遗嘱一定要指定执行人吗?
      遗嘱一定要指定执行人吗?遗嘱不是一定要指定执行人,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写遗嘱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写遗嘱有效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写遗嘱有效,但是这样的一种代写遗嘱的话,必须要有一定方面的实质要件,一般来说,大部分人都是更......


·笔迹鉴定结果如果推翻可以重新鉴定吗?
      一、笔迹鉴定结果如果推翻可以重新鉴定吗?可以重新鉴定处理,笔记鉴定必须当事人自己申请,或者自己主动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法院没有义务告诉当事人可以......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根据合同的基本要素整理如下:一、当事人信息以车辆质押合同为例,当事人信息应该具体包括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和乙方(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