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位与劳动者应怎样约定服务期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高端人才随意跳槽的情况,通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会同时约定劳动合同的服务期。但从现实来看,究竟单位与劳动挂着应该怎样约定服务期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与劳动者应怎样约定服务期
  1、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用人单位使用法定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2、对用人单位来说,只有在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之外,又专门拨出经费,为劳动者提供特定项目的专门培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3、对劳动者来说,如果所在单位拿出专门资金对其进行培训,劳动者就有义务向单位作出自己更多的贡献,双方对此既然有约定,双方就应当遵守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约定了服务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4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根据上述规定,服务期未满,劳动者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答案是肯定的,但由于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因此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当事人对服务期有约定的,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如果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话,劳动者最好事先了解如何约定服务期,在约定时争取权益。有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后很容易发生纠纷,很多劳动者对约定了服务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模棱两可。服务期问题最容易发生纠纷的是违约金,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时一定要慎重,要是发生了纠纷,建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有必要吗?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有必要吗?打离婚官司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是否需要请律师,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由自己决定。一般来说,要根据如下情况......


·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
      对于夫妻个人的婚前房产来看,有可能是在婚前就完全获得了产权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而在婚后由夫妻两人共同进行还贷。对于这样的......


·工程完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工程完了欠钱不还怎么办?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


·离婚拒绝探视孩子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了但孩子是无辜的,他需要来自父母双方的爱。因此法律规定父母拥有对孩子进行探视的权利。如果一方因为离婚拒绝探视孩子,这是没有道德也......


·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有哪些?一、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有哪些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


·不服国家赔偿可以上诉吗?
      不服国家赔偿可以上诉吗?可以申诉。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


·对于既遂犯是什么意思?
      对于既遂犯是什么意思?所谓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的某一罪(或说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既遂犯是指满足如下特征的犯罪:1、行为人主观方......


·赌博抽水一般会判多久
      赌博抽水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赌博抽水涉嫌赌博罪,且是聚众赌......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方式是什么实践中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此罪的立案标准后,才能定罪处罚。不......


·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股东变更流程年是怎样的?一、公司股东变更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


·商家欠付货款可以支付利息吗
      商家欠付货款可以支付利息吗?有约定的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