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重婚罪有无量刑情节如何判刑?

一、重婚罪有无量刑情节如何判刑?重婚罪有无量刑情节的判刑规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重婚罪是我们国家比较常见的一种罪名。尤其是在我们国家感情破裂的离婚人员当中,很多都是犯下了重婚罪,此时如果对于被害人来说,他们不愿意提起诉讼的话,完全也是可以的,法律就不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除非是存在着重大的利益财产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达到什么标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才能立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的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


·国家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


·一、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
      一、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2018年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暂停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离婚案件中,人民......


·丢多少钱报警可以出警
      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公民到公安局报案需要以下程序: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


·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
      您在看房的过程中,看中房子后并与房东协商好房屋价格,此时就需要交定金。一般是先交定金再签买卖合同。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如果稍有不慎当事人双方......


·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
      公司员工在采购办公用品的时候,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向公司借款,等采购商品发票开具后,再向公司报销抵账。员工借钱,要写一份借款单,如果金额较大的......


·民事诉讼不应诉会怎么样?
      民事诉讼不应诉会怎么样?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当事人可能不知道应当如何处理,有时当事人只是一味的逃避,最后不根据传票指定的时间出......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是怎样的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是怎样的一、投标保证金退还需要的手续流程1、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由经办部门经理(总监)、公司总经......


·部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
      部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根据我国继承法之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直系......


·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少
      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少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医疗纠纷事件越来越多,有时候,是那么地猝不及防就被卷入了。当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如果你需要鉴定,那么......


·存疑不起诉后面还有事么?
      一、存疑不起诉后面还有事么?存疑不起诉本身是一个事件,该事件是否对本人有影响,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无法一概而论的。从法律上讲,这不是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