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位什么情况下给员工辞退证明?

单位什么情况下给员工辞退证明?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上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二、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三、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劳动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2个月的本人工资;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本人工资;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随着劳动合同法以及其它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的施行,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是越来越强,当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后也是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同时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为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证明可以携带劳动关系证明和交接证明等材料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
      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一、劳动争议纠纷找哪个部门比较好?可找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一)合同期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租房纠纷中中介的责任有哪些
      租房纠纷中中介的责任有哪些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点: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


·学生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所谓学生医保是指在学生群体能够提供更好的相关保障,主要是针对学生公费医疗的完善和改进。很多学生在看病的时候,经常会遇到......


·合同诈骗犯罪的辩护词内容有哪些?
      合同诈骗犯罪的辩护词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


·十级工伤有啥待遇?
      十级工伤有啥待遇?十级工伤在伤残鉴定中是最轻的一种,但是只要是伤残,就应该得到补偿,工伤医疗费经社保报销,剩余部分,单位报销,伤残补助金,十级......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限要如何认定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一般从受害人死......


·法人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法人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是怎样的?一、法人转让股权税收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


·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企业
      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


·一、原租赁合同到期后转租人需要和出租人解除合同吗?
      一、原租赁合同到期后转租人需要和出租人解除合同吗?不需要,只要双方都没有解约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是出租方出现下列情形的,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的解......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该怎样举证
      交通事故中的纠纷多数都是围绕最后的赔偿问题展开的,而此时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的赔偿纠纷。那么此时在交通事故赔偿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