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6、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不是工伤。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认定不是工伤。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包括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外出开会滑倒摔伤是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因工外出期间,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单位承担。此外,对于因雪天滑倒摔伤,但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病假期间工资等仍也有相应的保障。总结了一下,不能认定职工构成工伤的情形主要有八种。而有些时候,职工可能需要外出开会,在外出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像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呢?严格来说,外出开会属于因工外出,自然可以认为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的伤害,一般来说可以按照工伤认定。但要是同时具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最终还是无法确认为工伤事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案件离婚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离婚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


·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一、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但在实践当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


·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
      土地出让是指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的使用者进行开发、利用的行为。此时土地使用者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出让金,那么这个土地出......


·一、《民法典》关于债务转移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债务转移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什么是违约金?房产合同违约金的作用是什么?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


·一、法院分割财产要收取费用吗?
      一、法院分割财产要收取费用吗?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间是什么时候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和子女继承遗嘱并存怎么办?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和子女继承遗嘱并存怎么办?一、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和子女继承遗嘱并存怎么办?两者遗产处理方式都并存的可以按各自不同的遗产分割......


·诈骗案到法院会退侦吗?
      诈骗案到法院会退侦吗?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会退侦处理,补充侦查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