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制度,除了常见的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以外,还有不定时工时制,也叫做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工时制一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半年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或职责范围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 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 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对不同工作时间制度加班费的计算进行了规定,其最后一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从全国性质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规定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情形,不定时工作制是不计算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只有在部分地区如上海、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在法定假日加班,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也有加班费,按300%的日工资支付。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加班问题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了解了上文之后,相信您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已经有所了解了吧。如果劳动者是实行的这种工作制度,不用担心,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时间之外从事工作内容的,那么都是会按照加班计算,也是可以依法向单位主张加班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空白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多久
      一、空白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多久空白协议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意义。就业协议指的就是三方协议,简单的说就是不同的三方签订协议。就业三方协议主要是......


·行驶证已经过期怎么处理
      行驶证已经过期怎么处理机动车行驶证到期需要在有效期满之前90日内参加机动车审验。1、非免检车主携带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到检测地机动车检测......


·中国建筑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
      中国建筑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一、建筑工程结算方式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


·离婚房子怎么处理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
      离婚房子怎么处理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所有权来决定处分方式。对于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即其他人对......


·《刑诉法》第三十四条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三十四条内容是什么?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一、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检察院退侦也不一定就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有条件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股东分红怎么分 ?
      股东分红怎么分?一、股东分红怎么分1、首先要明确,分红时各个股东应该按照其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来决定分红的比例,这一点,我抄想大家都是很清楚......


·一、定期店面租赁合同违约处罚包括什么?
      一、定期店面租赁合同违约处罚包括什么?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


·个人股权质押能贷多少
      个人股权质押能贷多少一、个人股权质押能贷多少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股......


·造成轻伤案批捕对哪方有利?
      一、轻伤案批捕对哪方有利?轻伤案批捕后应当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处理,不存在对哪方有利的情况,对于伤员而言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来获得赔偿。......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的具体操作手续是什么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的具体操作手续是什么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是改变了土地的用途,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同时改变土地用途也要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