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法》关于续签合同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续签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你与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单位不续订,无论通知与否,都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至于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宽限期及两倍工资罚则,目前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用工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1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公司不必支付“双倍工资”。以上是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续签合同次数及期限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对这些规定心中有数,在第一次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把这些续签条款写入合同中,心中牢记自己的劳动合同结束的期限,提前向公司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发现公司有刻意的隐瞒或欺骗行为,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具体是什么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


·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
      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经济双方需要担保的,就可以通过担保公司来进行相关的事务处理,而担保公司的法人需要具备......


·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一、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一)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内男方不抚养孩子吗?
      婚内男方不抚养孩子吗?婚内男方是应当抚养孩子的,这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如果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那是可以到法院起......


·一、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一、过错方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过错方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通常会少分一部分,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


·重婚罪自诉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一、重婚罪自诉法院不立案怎么办?1、重婚罪自诉法院不立案原告首选需要了解法院不立案的原因,重婚罪法院不予立案,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确凿的证......


·刑事诉讼法的五大程序分别是什么?
      我们在看法律专栏的节目时,经常会听到刑事犯罪这一名词。刑事犯罪案件理所当然就要进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般分为五大程序,分别是:立案、侦查、起诉......


·设计的商标已经在商标国际分类表中还可以注册吗?
      设计的商标已经在商标国际分类表中还可以注册吗?设计的商标已经在商标国际分类表中是不可以注册的,商标抢注应对的措施有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


·抽逃资金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是什么
      抽逃资金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


·法院可以驳回诉讼时效中止吗?
      法院可以驳回诉讼时效中止吗?法院是可以驳回诉讼时效中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