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罪的受伤程度怎么要求的

故意伤害罪的受伤程度怎么要求的故意伤害罪认定要求是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包括轻伤、重伤及死亡,但如果造成的是轻微伤的情况,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的。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认定,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实践中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行为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二、轻微伤和轻伤之间的区别:1. 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没有造成危险,或治疗后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2. 损伤仅造成身体机制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是看能否自行修复。一般而言,轻微伤害不需要专门的手术治疗,人体通过自身的代谢功能便能复原,或是采取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能使伤势很快痊愈。而轻伤通常情况下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治疗,或是还需要特殊护理。否则伤势就有可能恶化、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相关法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身体权属于人格权中的一种,自然这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允许随意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否则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求至少达到轻伤的损害程度。但即使并不能认定构成犯罪,单单就故意伤害的行为其实也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也是可以对行为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只是,治安管理处罚肯定不能与刑事处罚相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哪些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


·没有鉴定工伤可以请工伤假吗?
      没有鉴定工伤可以请工伤假吗一、没有鉴定工伤可以请工伤假吗?有鉴定工伤不可以请工伤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出版社汇编出版合同怎么写?
      出版社汇编出版合同怎么写?一、汇编出版合同怎么写?汇编出版合同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____作品名称:......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起诉会被判刑吗?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起诉会被判刑吗?量刑标准是什么?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


·上海社保包括哪些保险
      企业员工在职期间都会享受到企业为其办理的五险一金,除却一金,其余五险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社保。在上海工作的员工有的对上海社保包括哪些保险不是特......


·如何预防夫妻共同财产转移
      夫妻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您知道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当夫妻关系出现罅隙时可能导致离婚时,......


·离婚纠纷中的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是什么?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是什么1、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


·购买到假货怎么投诉
      购买到假货怎么投诉一、购买到假货怎么投诉当你发现购到假货时,首先要保护证据,主要有物品和发票等,最好不要直接去与商家交涉以避免发生正面冲突或......


·破产拒绝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实际上,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如果发生破产这个问题的话,需要处理很多的问题,其中在破产清算过程当中就有为履行的合同的一个问题还没有履行的合同可以......


·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一、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