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要求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要求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二、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的区别首先他们的审批部门不一样。劳务派遣是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审批的,人力资源是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的。然后是运作模式,区分人力资源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最好方法其实就是看他的运作模式。劳务派遣:帮企业工厂招聘员工并且派送员工到工厂去参加工作,你派去的员工给别人干活具体日常归别人管理。但是签劳动合同的是你和员工。然后工厂会付钱给你,而你要给被派遣的员工发工资。劳务派遣公司赚取的是一个工资之间的差价。人力资源:帮企业招聘员工,但是一般招聘的对象是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少量的企业必需人员。被服务的公司向你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后期的员工管理与工资等都与你无关。人力资源公司赚取的是中介服务费用。首先,在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时候,明确要求必须要满足对应的条件,而这些条件相对就比较特殊了,与注册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均存在一些不同指出。其次,注册劳务派遣公司,除了需要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外,同时也需要经过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审批之后,最终才能注册成功,开展之后的派遣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购买汽车是需要购买汽车保险的
      购买汽车是需要购买汽车保险的,购买汽车保险是为了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所以购买汽车保险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


·租房没到期退房该怎么办
      一、租房没到期退房该怎么办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以及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因为你......


·洛济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洛济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各个地方的政府为了公民们的生活,为了社会建设正在征收土地,被征收土地并不是无偿的,国家规定必须给......


·新政策个人所得税退税程序是什么?
      新政策个人所得税退税程序是什么?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并添加银行......


·法院判刑后当场收监吗
      不是。判决后,首先看有没有人上诉,有人上诉会继续羁押在看守所,等待二审;没人上诉的话,法院交付监狱、公安机关等执行机关执行。如果符合法定情形......


·行政赔偿是否可以仲裁?
      行政赔偿是否可以仲裁?一、行政赔偿是否可以仲裁行政赔偿并不是仲裁的受理范围,所以是不能申请仲裁的。仲裁的受理范围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


·一票否决权公司法中应该怎么使用?
      一票否决权公司法中应该怎么使用?公司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最常见的组织形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我国的公司中的内部组织形式也......


·侵权责任法劳务关系认定证据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劳务关系认定证据有哪些?一、侵权责任法劳务关系认定证据有哪些?侵权责任法劳务关系认定证据有: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


·一、不交社保辞职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吗?
      一、不交社保辞职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吗?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新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归属
      新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归属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


·拆迁维权律师告诉我们怎样维权
      拆迁维权律师告诉我们怎样维权一、认清事实,知己知彼面临房屋征收,首先要对征收行为进行审视:征收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有没有正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