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能做哪些工作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能做哪些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二、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三、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就一般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就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做出了限制,主要是矿山井下 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等等。除此之外,若女职工处于经期、孕期以及哺乳期,则对其的保护更全面一些。禁止三期内女职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也更广泛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人伤调节好还是起诉好?
      一、交通事故人伤调节好还是起诉好?当然是调解好,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建议优先选择和解,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


·司机醉驾吹气标准是多少?
      司机醉驾吹气标准是多少?吹气得出的数据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后,如果得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


·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所以,为了处理好公司中的临时工。公司可以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临时工管理办法,那么,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以辞退吗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以辞退吗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非法采矿罪无罪辩护词的格式是什么?
      一般经国家规划的矿区或者是对国民经济有很重要的研究价值的这些矿区是不允许私自开采的,因为私自开采的话可能会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跟破坏。为了能够......


·非法集资什么罪名会被判刑?
      非法集资什么罪名会被判刑?非法集资并不是一项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种行为。违法分子以高回报投资、建养老公寓等工虚假项目为由,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


·买房子交首付多少钱
      买房子交首付多少钱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


·认定诈骗罪需要哪些证据?
      诈骗是指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一种行为,诈骗金额如果达到一定标准,当事人可以被处以一定的刑罚。不过,在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时......


·治安管理处罚包括哪些2023
      治安管理处罚包括哪些《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


·怎么进行转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怎么进行转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转盘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可以根据交警所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书来划分双方相应的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


·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真正令双方头疼的事情其实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解除夫妻关系有时候是很简单的,但是对孩子的抚养权想必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