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司法解释是什么?

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司法解释是什么?1、显名股东,是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显名股东要符合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显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为公司;可以为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为多个自然人。2、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二、隐名股东的身份该怎么认定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3、无违法行为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比如,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法院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都是公司股东的类型,都是可以合法的享受股东的相关权益的,对于两者认定在法律上是有所不同的,另外对于隐名股东一般是不参与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样做才能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怎样做才能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1、要严格核实并写明签约的三方主体,防止受欺诈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


·合同诈骗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合同诈骗报案需要哪些材料1、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


·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吗?
      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吗?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持刀伤人造成轻微伤赔偿,已经违法,应当进行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


·派遣员工的工伤应该有谁承担责任
      派遣员工的工伤应该有谁承担责任?派遣员工的工伤一般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对工商行政处罚的陈述的途径是什么?
      对于一些已经既成事实的行政违法行为,可能当事人在这整个过程当中也有很多迫不得已的情形,还有一部分就是根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以才一不小心违反......


·指认完现场下一步是不是要批捕了?
      一、指认完现场下一步是不是要批捕了?指认完现场下一步并不一定就是批捕,两者之前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指认现场意义是更好的对案件进行定罪,执法机关......


·担保合同无效后会有什么后果
      担保合同无效后会有什么后果为降低交易风险,很多的交易一般都会设定一定的担保,毕竟有担保物在那总能让交易当事人安心一些,所以说担保在交易中还是......


·扣个税前要先减掉社保吗
      扣个税前要先减掉社保吗一、在扣个税前要先减掉社保吗先减社保和各种需要从工资里扣除费用,再减个税5000元起征点,剩下的工资在按相应比例扣除个......


·虚报注册资本罪还有吗?
      虚报注册资本罪还有吗?一、虚报注册资本罪还有吗?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就是虚报注册资本罪。二、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1、《刑......


·口头承诺有录音有用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其他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行为人具有法律效力。或解除。因......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