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重婚哪次婚姻有效?

对于重婚哪次婚姻有效?只有第一次婚姻有效,第二次是违法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塬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法律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塬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重婚的两种认定方法,对于法定重婚的认定是比较简单的,只要办理了两次结婚登记就构成了重婚的犯罪事实,但由于第二次办理结婚登记已经构成了重婚的犯罪行为,所以显然是无效的,并不被法律认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职务行为与表见代理
      由于公司是一个单位,是一个集体,在对外行使民事行为权利或者是履行明确行为义务的时候,不可能整个公司的人都到目的地去签订合同,所以这个时候必须......


·正本提单丢失怎么办
      正本提单丢失怎么办正本提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材料,如果我们丢失的话,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比较麻烦的,而且,是会有一定的不良的影响的,我们是需......


·我国规定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聘童工。国务院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如果违法招录童工的话,用人单位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时还会......


·辩护律师和辩护人的关系是什么
      辩护律师和辩护人的关系是什么?1、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术语,辩护律师和辩护人的关系是,律师只是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一种资格。2、《刑事诉讼法》第三......


·被动诈骗算诈骗罪吗
      被动诈骗算是诈骗罪吗?答案是要是具体情况而定。那么该如何认定诈骗罪?我们下面带着您一起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明确如何认定诈骗罪。下面一起来......


·劳动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事实上,劳动合同只有包括了一些法定的内容,它才会有意义,才会生效。那么,在实践中,劳动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呢?有些单位在提供给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拆迁补偿时,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选择哪种更好?
      拆迁补偿时,究竟是选择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到底哪种好?熟悉拆迁的都知道,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都是在房屋拆迁的时候摆在拆迁户面前的选择方案,很多拆......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不用赔偿金吗?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不用赔偿金吗?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是......


·车被刮了对方肇事逃逸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车被刮了对方肇事逃逸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车被刮了对方肇事逃逸显然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酒驾肇事逃逸是一种特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


·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


·最新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包括什么
      最新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包括什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