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做委托代理人

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做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民事诉讼委托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1、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2、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和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5、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6、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提出再审申请等权利。7、要求重新鉴定、举证和勘验的权利。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分别还有什么各自不同的权利?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的权利,提起反诉的权利。第三人有什么诉讼权利和义务?有独 立 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其诉讼权利义务同原告一样;无独 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 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民事案件中,委托了代理人之后,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也是有一定的代理权限。而这个代理全选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可以的
      可以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材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


·吊销许可证要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吊销许可证要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吊销许可证要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几年?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几年?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使用假章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如果有关部门知道了,构成欺诈,合同违法无效,这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和私刻公章的违法行为,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


·一、离婚案件分割财产申请书怎么写?
      一、离婚案件分割财产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一案,业经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填写说明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封面的填写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2、申请单位,即医疗机......


·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全文
      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全文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个人经过申请,提交必须材料,通过审核以后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国......


·一、酒驾拘役多少
      一、酒驾拘役多少天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一、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


·息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息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合同到期申请加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从业人员在关心的问题就是加薪,那么,合同到期申请加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劳务双方工作的开展就是合同的签订,一旦合同到期,相应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