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下的收养关系无效

哪些情况下的收养关系无效 一、哪些情况下的收养关系无效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而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收养关系无效的条件有: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
  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8、收养程序不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等。
  此外,最高院颁布的相关意见指出,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二、收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
  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据此,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行为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收养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的,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同时,1999年民政部颁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据此,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关系无效的,也可以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
  综上可知,在上述8种情况下的收养关系无效,因此在现实中一定要避免这些情况的出现,否则的话有可能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实践中,想要收养小孩的,除了要满足条件还不够,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暴力私闯民宅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暴力私闯民宅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暴力私闯民宅的行为会受到判处支罚金等的处罚,由于此种行为一般是在打破了房屋所有者的窗户等之后才进入的其住宅......


·可以以性格不合不孝顺起诉离婚吗?
      当男女双方因性格不合不孝顺走到婚姻的尽头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放弃这段婚姻,但是不管你选择哪一种离婚的方式,都应当遵从法律,提起离婚诉讼的理......


·自首可以减刑多少时间
      减刑多少要看法院决定,法律没有固定标准说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的说法。但是自首属于法定减刑的情形,是可以减,具体由法官裁量。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


·商标局同时收到2份申请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注册商标是依法对品牌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为了在市场中求发展和生存,必须建立自己的品牌,用品牌占领市场份额。在实际操作中,常会出现两个或者......


·《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适......


·判刑25年最快多少年能出狱
      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根据司法解释第2条......


·一、口头遗嘱是不是要式行为?
      一、口头遗嘱是不是要式行为?口头遗嘱是口头形式,不是要式行为。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遗嘱。由于口头遗嘱是以口述形式来......


·安吉醉驾处罚规定
      安吉醉驾处罚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


·民商法诉讼时效
      我们都知道每件事都有他的时效性,法律也讲究时效性。通俗的说法律不外乎人情。就是法律即是严肃的也是讲究时效性的。例如,民商法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未缴纳社保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未缴纳社保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试用期个人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进行期之后,不可立即走人。需根据有关规定,提前30日内提交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