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适用违约金情形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适用违约金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样的规定,对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以及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劳动者无须支付。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可以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只是“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并没有限制用人单位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违约金。不过从就业的形势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用人单位的主导地位而言,很难说约定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为了充分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中明确了,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劳动者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属于无效约定。不过,目前的法律并未限制当事人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因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具体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近年来,有关建筑工程的报道我们也时有听说。由于我国对房屋质量
      近年来,有关建筑工程的报道我们也时有听说。由于我国对房屋质量的检验越来越严格,投入市场进行使用的建筑都是质量过硬的。广东省的发展,全国人民有......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立案金额是好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立案金额是好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
      涉嫌犯罪的,往往人们比较关心的就是最后的量刑处罚问题,这就不得不说到我国刑罚的问题上面,那么您知道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吗?常见的可能就是拘......


·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
      人是有感情的,年轻男女也是因为感情的存在才会选择和对方组成家庭、结成婚姻关系的。不过对于感情的长久度,我们却无法保证。对于一些没有感情的事实......


·不知情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具体量刑是:运输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企业海关行政处罚如何进行?
      企业海关行政处罚如何进行?一、企业海关行政处罚如何开展?1、立案海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由海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一、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


·南阳非法集资返还比例是多少?
      非法集资,顾名思义其字面意思是在法律不允许的前提下,进行的融资行为。而有些非法集资,不仅仅是简单的融资行为。这些非法集资,以国家政府的某些政......


·大学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签?
      一、大学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签应该从入职后第一个月就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入职,并且满一个月,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多少
      现在多少元构成网络诈骗罪?“网络诈骗罪”不是一个法定罪名,法律规定的罪名为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一、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