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形下仲裁律师回避?

什么情形下仲裁律师回避?
  
  一、什么情形下仲裁律师回避?
  
  第一、仲裁员回避是当事人监督仲裁员的重要权利,也是保障仲裁程序公正的重要措施,有下列情形,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①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③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⑤对承办的案件先提供过咨询的;
  
  ⑥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法律顾问离任后不满2年的;
  
  ⑦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后不满2年的;
  
  ⑧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
  
  ⑨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⑩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事项。
  
  第二、当事人请求仲裁员回避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说明回避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知道仲裁员有需要回避的事由依然同意该仲裁员进行审理的,事后不得以此为由申请撤销仲裁。
  
  第三、仲裁员回避后重新选定或重新指定仲裁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二、仲裁中的仲裁员与律师有什么不同吗
  
  (1)取得资格的条件不同。仲裁员资格的取得要符合仲裁法第13条的规定;律师资格的取得要通过每年国家进行的律师资格考试。
  
  (2)办案的性质不同。仲裁员办案是公断性质的,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律师办案是代理性质的,代表委托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3)仲裁员受回避制度约束,不能私自会见当事人,也不能就案情向当事人发表任何意见;律师不受回避制度约束,可以与自己代理的当事人商量案情,代表其权益,为其出主意想办法并出庭辩护。
  
  (4)仲裁员依据仲裁规则,按仲裁程序办案。当事人有意见和要求,应书面通过该案记录员转递给仲裁员;律师按当事人意愿代理,随时与当事人交换意见,不需要第三者转递。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的,如果说仲裁员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继续申请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也是可以聘请律师来协助自己的,如果说仲裁员或者律师与案件有关联时,仲裁员或者律师也是需要进行回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恶意拖欠货款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拖欠货款立案标准是什么?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如果货物已经交到对方的手中,却没有收到货款,与对方沟通仍不受理会的,对方就有恶意拖......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出现地域管理权异议时,确定地域管辖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要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一......


·一、代通知金是否包含绩效工资?
      一、代通知金是否包含绩效工资?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


·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一、股权转让支付的税费(一)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


·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处理
      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劳动者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将停发与劳动者有关的薪酬福利待遇。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


·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很显然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一直从属关系,很多时候从合同都是依附主合同而存在的。那么要是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关于合......


·我国的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我国的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毕竟法律中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而在安排加班了之后,......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民事纠纷的起诉条件,法律上面是做了统一的规定的,并没有具体区分是怎样的纠纷。那么对于遗产继承纠纷来讲,其私诉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被撞伤后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被撞伤后赔偿流程是怎样的要是被机动车撞伤,此时根据交警对事故作出的责任划分,伤者就可以要求肇事一方实际做出赔偿。而在索赔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具体......


·民法典第四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四条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第四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本条规定是关于民事活动的法律......


·征用农民耕地如何补偿
      1、农村占用土地补偿标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