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辞退非工伤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辞退非工伤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4)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三、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1、没有,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2、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3、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4、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5、 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者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资补偿金,工资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在日常生活中,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您比较熟悉。在合同分类中,还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那么有......


·劳动仲裁裁决先予执行的情况
      劳动仲裁裁决先予执行的情况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


·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


·一、房子婚后财产离婚证明分的到吗?
      一、房子婚后财产离婚证明分的到吗?如果是双方共同财产才可以分得到。双方离婚后财产的划分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双方的财产进行公示后,一方特有的财产......


·如何对自己的摄影作品登记申请
      如何对自己的摄影作品登记申请摄影作品自作品完成之日起,摄制人即对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不需要申请,是当然拥有著作者(即版权),摄影作品著作权享有人......


·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我们一份算违法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我们一份算违法吗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


·如果是未婚生子罚款多少
      如果是未婚生子罚款多少一、如果是未婚生子罚款多少根据我国政策,生孩子必须持有准生证,而获得准生证的一个前提是有结婚证。因此,非婚生育不符......


·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和联系包括哪些?当代社会,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的老百姓对于合同还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各行各业都需要签订相......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认罪后开庭做无罪辩护吗?
      一、认罪后开庭做无罪辩护吗?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


·三车相撞中间车有责任吗
      看情况:一、如果中间车是被后车先追尾,再追尾前车,后车全责,中间车没有责任;二、中车先追尾前车,后车再追尾中车,中车后车各负一半责任。《道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