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仲裁裁决仲裁员签名具有法律效应吗?

仲裁裁决仲裁员签名具有法律效应吗?仲裁书由仲裁员签名是不够的,还需要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印章,这就意味着仲裁庭虽然是案件的具体审理者,但裁决却不能以仲裁庭的名义作出,而是统一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名义作出。这就如同法院的判决书,无论出自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还是行判庭,都一律加盖法院的印章,以法院的名义作出一样。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这是因为仲裁庭虽然是一个统一的集体,但每个仲裁员又有其的仲裁人格。签名或不签名,实际上是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在“保持对外一致”与“维护自己仲裁人格”两者之间进行选择的结果。二、仲裁裁决的种类1. 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2. 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3. 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作出的裁决。4. 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即仲裁庭根据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它即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根据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的具体方式和内容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向仲裁法庭申请仲裁裁决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由仲裁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裁决处理,但在裁决结果形成后,是需要由仲裁机关按照司法审理的程序来形成决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


·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
      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非法行医的行为,但其中也只有部分被认定为了刑事犯罪,即非法行医罪,这主要是看是否达到了......


·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471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1、关于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承诺方式是最为典型的合同订立方式。......


·没有立案就代表没有犯罪记录吗?
      没有立案就代表没有犯罪记录吗?没有立案就就代表没有犯罪记录,只要被法院判定有罪就会有案底,案底和之前是否被刑事拘留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只是刑事拘......


·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民事案件:
      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一)民事案件: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


·醉酒驾驶摩托车可以缓刑吗?
      醉酒驾驶摩托车可以缓刑吗?醉酒驾驶摩托车可以缓刑吗?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


·刑事辩护的技巧有哪些?
      刑事辩护的技巧有哪些?(一)说服法官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财产保全?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财产保全?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


·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在一些电视剧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企业,如果是上市企业的话,就说明这个公司的实力是非常雄厚的。实际上在现实生活当中也确实是如此的,不过上市公司......


·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效?
      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效?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有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


·什么叫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什么叫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什么叫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