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一)协议变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二)诉讼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综合上面所说的 ,协议离婚的是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但在变更的时候也需要有合法的证据,但如果双主能协商变更的,那么只要到当地登记离婚的机关进行备案即可,所以,双方在协商的时候就要以孩子的利益为优先条件,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什么情形会导致行政诉讼中止
      有什么情形会导致行政诉讼中止一、有什么情形会导致行政诉讼中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


·广西私募基金有哪些条件
      广西私募基金有哪些条件如今,私募基金行业已经成为推动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许多公司看到私募基金这么好的发展势力就纷纷想成立私募基金。因此......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条件是什么?1、主体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购买并使用者。......


·结婚得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一、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1、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支付年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款规定:被扶......


·民事诉讼法合并审理情形
      民事诉讼法合并审理情形一、民事诉讼法合并审理情形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就是指的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是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属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是对于这种秘密进行非法的披露、使用或是给与他......


·开非法足疗店一般判几年
      要看其非法性质。如果是以开足疗店的名义组织强迫卖淫的,涉嫌组织强迫卖淫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


·毁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因为生活中的大小矛盾而依法冲突因此对于这类事情的产生,大多数情况都有相关财物的损失,一种情况是自己的大意,另一种情况就是......


·高检院林业监管玩忽职守司法解释中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高检院林业监管玩忽职守司法解释中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高检院林业监管玩忽职守司法解释中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


·辞退有代通知金吗?
      辞退有代通知金吗看辞退理由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辞退,没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辞退,没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