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贿款物处理就否需要追缴?

一、行贿款物处理就否需要追缴?受贿人案发前退还给行贿人的款物需要进行追缴的。缴受贿人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是刑法总则的规定,受贿人案发前退还行贿人款物的行为只要不属于及时退还不够定罪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就已是赃款赃物,故应当依法予以追缴。1、受贿人案发前退还行贿人的款物属于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应予追缴的范畴。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从受贿人的角度出发,该笔已退还的款物,已经被依法认定为受贿金额,属于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从行贿人的角度出发,该笔款物是其用于行贿的款物,只要达到定罪标准,即是犯罪行为之物,应当予以追缴没收。2、对该笔款物依法予以追缴与鼓励受贿人及时退还、上交请托人财物相互促进、不相矛盾。我国刑事法律法规对及时退还或上交受贿财物的行为是持鼓励和支持态度,直接认定为“不是受贿”,但对于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的行为不但不予支持,还属于严厉打击入罪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综合上面所说的 ,行贿人所得到的款项这些款项在案件处理之前就应该要全部的进行上缴,对于这笔款项由国家处理,而不会直接退还给当事人,有行贿就会存在有受贿,所以,在处理的时候执法人员就会按不同的情况来进行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续展吗
      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续展吗?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办理续展登记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


·一、结婚时间不长彩礼钱能退吗?
      一、结婚时间不长彩礼钱能退吗?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


·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法利益,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职务犯罪是刑事犯罪行为,犯有此罪的人会被刑罚。社区矫正是对职务犯罪人员一......


·银行他项权利登记有哪些种类
      我们都知道,房产证作为拥有房屋的所有人的重要书面凭证,标志着房主享受其一切权利,可以进行买卖等一切合法交易,甚至可以拿去银行进行抵押贷款,那......


·一、交通事故能否鉴定新旧伤吗?
      一、交通事故能否鉴定新旧伤吗?可以进行鉴定出来,根据伤残鉴定报告赔偿。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


·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为多长
      停工留薪期为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规定是什么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规定是什么?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规定是什么股东大会出席人数规定是什么?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比例有限制,股东大会决议一般分为重要事项和一般......


·律师会见服刑人员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为了争取从轻处理,会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经过审判,犯罪分子被处以有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要求会见律师的。律师在......


·被开除如何算赔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雇员工的,则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投资者可以入股分公司吗?
      投资者可以入股分公司吗?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


·拆迁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在拆迁纠纷的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有其实施的客观基础,因为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在我国已有先例可循。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民法理论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