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老公重婚起诉进拘留所会被判刑吗?

老公重婚起诉进拘留所会被判刑吗?
  
  一、老公重婚起诉进拘留所会被判刑吗?
  
  只要有重婚的事实就会被判刑。
  
  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
  
  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二、对方涉嫌重婚可以索要赔偿吗?
  
  可以,因法定事由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婚姻法r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离婚的方式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查明情况属实,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就会发放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长得多,一审一般审理期间为3至6个月,二审一般为3个月。
  
  四、重婚罪能不能判缓刑
  
  重婚罪符合适用条件可以缓刑。
  
  【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可能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悔罪态度较好,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或者胁从犯、从犯;   
  
  (三)被害人同意和解或者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   
  
  (四)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节。  
  
  人民检察院提出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建议的,应当将未成年被告人能够获得有效监护、帮教的书面材料一并于判决前移送人民法院。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已经纳入了我国的刑法之一,只要重婚一旦被起诉,那么就会有判刑的可能性,但对于起诉者也需要有合法的证据,任何案件的判决都需要有法律的观点来支撑判决的结果,所以,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更好的办理公证遗嘱
      如何更好的办理公证遗嘱一、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遗......


·法定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意思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哪些人可以作为法定监......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


·一、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什么?
      一、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什么?1、投保前问清保险公司规模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按照就近原则进行理赔。简单地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与距......


·建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范本甲方(需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公司地址:甲方施工地址:乙方(供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货币代表什么样的债务债权关系
      债权在民法中的意义是指请求特定人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的权利;而债务在民法中的意义则是指对特定人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的义务。货币代表什么样的债权债务......


·夫妻离婚一方欠债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一方欠债孩子怎么判?《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


·去子公司当公司法人需要授权吗
      去子公司当公司法人需要授权吗?去子公司当公司法人需要授权吗?子公司在部分资格上是独立的,但某些重要事项仍需要母公司进行授权,和母公司是被控制......


·什么是公司法人格的的特征?
      什么是公司法人格的的特征?公司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一经成立,就成为了法律认定的“人”。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根据刑法规定酒后醉驾怎么处置?
      一、根据刑法规定酒后醉驾怎么处置?根据刑法规定酒后醉驾的处置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


·经理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选举产生?
      经理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定聘请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