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消费者撤回投诉的;
(二)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四)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的。
温馨提示: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二、怎么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可以参考该《办法》。
(一)消费者要清楚管辖方面的规定
1、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2、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3、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4、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二)处理程序
1、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2、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3、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4、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
5、消费者为二人以上,投诉共同标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可以合并受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投诉 。
6、共同投诉可以由消费者书面推选并授权二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的投诉行为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被代表的消费者同意。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1)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2)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若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想要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的,则最好先了解清楚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这样就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来处理。当然,之后还需要了解一下应该怎么进行投诉,不然自己的权益也是得不到保障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绑架勒索的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以取得财物为目的;在客观上都可以表现为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权益方面,......
·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使合同中止履行
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使合同中止履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中止履行:(一)经......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一般是照价赔偿,可以视情节要求额外的补偿。除了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二手车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车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车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警惕税费风险购二手车时,容易因旧车手续不完善引发各种交易后遗症。尤其是低价实用车型,......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如何处罚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如何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
·结婚前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 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 ......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一、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借款协议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
·哪些主体拥有刑事诉讼法独立上诉权?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你想提出上诉,就要了解哪些主体拥有刑事诉讼法独立上诉权,哪些主体没有独立上诉权利,了解好这些问题,将会对你在案件中上诉这一......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
·减刑间隔期的时间是多少?
很多罪犯在进行判处了有期徒刑以后是可以减刑的,但是减刑不可能一下就减完了,否则就可以一减到底,直接出监狱,完成刑满释放了,这就明显失去了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