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时同意财产分配事后起诉应该怎么写答辩状

离婚时同意财产分配事后起诉应该怎么写答辩状?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二)正文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三)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3、答辩时间。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其实,如果离婚的时候有财产分配协议书,而且财产分配完全是平等,自愿的,就算是对方起诉了,一份有效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法院也会支持的,意思就是,对法国不能证明财产分割协议书有问题的话,并不代表起诉就一定需要重新分割财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规定什么事非法集资
      在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将自己手里面的闲钱对外进行投资。有些时候有一些投资项目自己找上门来,经过多方面的权衡以后发现还比较合适的,这种情......


·一、自行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自行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自行写的遗嘱若是遵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书写的就会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并没有要求遗嘱必须要由律师才可以书写,对于......


·上海办理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理
      上海办理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理1、上海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地址,申办单位:中介租房: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


·买房子的注意事项买房者必看的有哪些?
      买房子的注意事项买房者必看的有哪些?一、做好购房预算选择房屋的时候要量力而行,要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资产以及贷款额度进行合理的规划。(1)考......


·离婚时未成年女儿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未成年女儿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


·欠钱各种理由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各种理由不还钱怎么办?一、欠钱各种理由不还钱怎么办?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


·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范围是怎样的?在现代大型和高层建筑中,通常都会用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这些轻质墙体是不承重的外墙护围。并且随着技术的发展......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


·事人可以就哪些劳动纠纷向人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凡是《劳动法》适......


·退回补充侦查最多几次
      就刑事案件来看,会有专门的侦查人员来对案件进行实际的侦查,而这里的侦查人员其实主要就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专业人员构成。而侦查结束之后,需要上......


·一、酒驾和醉驾的酒精含量分别是多少?
      一、酒驾和醉驾的酒精含量分别是多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