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诉人开庭前准备哪些材料?

公诉人开庭前准备哪些材料?公诉人开庭前准备刑事起诉书,还有一些证据方面的材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准备如下,(1)要充分考虑到案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尽可能做好证据的固定工作。必要时,应重新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稳定口供和证人证言,或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出庭前,要充分估计被告人在庭上翻供或者证人推翻原证言的可能性,并研究相应的对策,强化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体系的完整性和严密性,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以在庭审中争取主动。(2)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将使用其证言作为证据的证人名单(包括证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移送人民法院,以便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对于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公诉人应当宣读。该笔录具有与证人当庭口头陈述同等的法律效力。(3)证明犯罪是出庭公诉的核心工作。公诉人在出庭前应重点做好举证和质证的准备工作。检察长要加强对制定举证计划和质证方案的领导,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要亲自审查公诉人制定的举证计划和质证方案,以保证出庭公诉的质量。二、公诉人出庭规则是什么?《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全文》第五条 公诉人在出庭前应进一步熟悉案情,研究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政策问题以及审判中可能涉及的专业知识,认真做好出庭预案,熟悉讯问、询问、举证、质证和答辩提纲。第六条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应备齐出庭所需的案件卷宗、出庭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示证所需的设备。第七条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服装管理规定(试行)》中的规范要求着装,佩戴胸徽和制式领带。做到仪表整洁,举止得体,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挽袖子、卷裤腿、穿拖鞋;(二)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涂彩色指甲;(三)不得戴耳环、佩项链及其他饰物,男同志不得留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四)不得佩带除检察胸徽以外的徽章;(五)不得有其他与公诉人形象不符的服饰、发型和举止。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刑事类型的案件是由检察机关公诉所作出的,当然公诉他也是需要在工作之前进行一定的准备性的工作,包括对于整个案情进行一个整体的调查,对于证人进行合理的询问等等,所以开庭之前必须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新刑法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离婚登记的条件:
      离婚登记的条件:(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在实施危害社会公众的行为之后,当事人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了侵害,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遵照流程得到赔偿,在被判处承担国家赔偿责......


·一、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基数是指什么?
      一、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基数是指什么?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


·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
      关于承包经营合同,自然人和企业都是可以签订的,当然,不同的主体在签订这类合同的时候,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一样,这些都是当事人应该重点了解的地......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


·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对于离婚的起诉书来讲所必须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离婚的起诉书来讲所必须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里面包括了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生日以及住址和电......


·刑事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
      刑事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刑事简易程序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简化,但刑事简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


·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可以撤销吗?一、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无偿赠与吗?赠与合同是一种财产的赠与,但是是不是无偿的,......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在哪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在哪一、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在哪(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