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职务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一般职务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一般职务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区别是是否是利用本单位的一些特殊方面的条件所完成的作品,特殊职务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除此之外还需要界定作者与雇佣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职务作品与委托创作作品的主要差别。职务作品应该是在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里的工作人员应当作广义理解,包括借调人员、临时招聘人员以及兼职人员,但是不包括临时为了完成某作品而缔结的非劳动关系的人员。”依照劳动合同,一方面作者有权利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劳动、福利或工作条件;另一方面作者有义务遵守该单位的劳动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工作任务。作品的创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其单位性质提出的与工作有关的任务。据《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解释,“‘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种规定与其他国家的立法所采用的方式相比,缺乏明确性。各国立法中比较通行的一种方式是将职务作品范围界定为:“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创作的作品”或“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创作的作品”。这种规定指明了职务作品的创作与劳动合同的密切关系,有利于明确职务作品的范围。判定职务作品的根据是作者与雇佣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作品的创作属于作者的职务范围。雇佣方与作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取得作品的使用权,如果雇佣方对职务作品不能享有任何权利,劳动合同的订立就会丧失意义。故此,各国法律均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做出专门规定,平衡作者与雇佣方之间的利益。二、职务作品的种类归属是什么?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3、特殊职务作品这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在当代社会作品它根据所创造的环境以及所利用的一些具体的条件的不同,它所判断出来的类别也是不同的,比如说我们国家规定的有一般的职务的作品,也就意味着它是利用本单位的一些工作方面的条件便利所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怎么样才算侵犯别人的肖像权?
怎么样才算侵犯别人的肖像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民法典》只要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对于他人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
·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需要写明什么
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需要写明什么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格式需要写明甲方与乙方分别是谁,甲方的责任与乙方的责任都是什么,以及为促进家庭和谐......
·刑诉法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书证、物证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这类证据属于实物证据,具备较强的说服力。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于与案件有关的物质,可以查封、冻结等。我国......
·我们的生活中
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对劳动法不是太了解,更不清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条的内容是什么。那么我们今天来对这个法律条例进行一定的了解,这也对我......
·交通事故货物赔偿协议范文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常有的事,那么发生事故后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呢?当事人就要通过协商确定赔偿事宜,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赔偿协议的方式来解决。......
·聚众斗殴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怎么写?
一、聚众斗殴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怎么写?聚众斗殴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某某律师事务所受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及......
·一、遗产继承诉状原被告如何确立?
一、遗产继承诉状原被告如何确立?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
·在日常生活中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由于种种原因,欠下了许多债务,有的时候当事人如果不能及时偿还,债主是否可以找当事人的妻子或者丈夫讨要呢?夫妻共同债务指的......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是什么性质?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是什么性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的性质是刑事措施。羁押与换押的法律规定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一种羁押,而换押的话,是前......